浅谈芙蓉区|天心区养老院各级养老护理人员的职责(一)
一、养老护理副院长
1.在院长领导下,分管全院养老护理工作。
2.根据养老机构任务,结合养老护理具体情况,制订养老护理工作规划,定期检查、总结,定期听取养老护理工作汇报(每月至少一次)。
3 .组织制订和修改全院护理管理制度、养老护理技术操作规范、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。 指导实施业务培训、技术考核等工作。
4 .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主任、组长分析工作质量和效率,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,严防护理差错和事故发生。
5 .有计划地开展学术活动,促使护理人员了解国内外养老护理发展状况。
6 .负责全院养老护理员政治思想、人事安排等工作,提出任免、奖惩意见,有计划地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养老护理队伍。
7 .负责制订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梯队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。 组织全院养老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。
8 .关心养老护理员福利和身体、心理健康,尽可能帮助解决护理员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
二、养老护理主任职责
1.在院长、养老护理副院长领导下,主持本部门的养老护理日常工作。
2.根据养老机构任务,结合养老护理工作的具体情况,负责拟订以老人为中心的养老护理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,经常督促检查,定期总结汇报。
3 .督促、检查及考评各养老护理单元的规章制度、技术操作规程、护理质量标准执行情况,保证护理安全,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。
4 .定期组织养老护理组长进行质量检查,分析工作质量和效率,定期召开护理员、老人及家属的座谈会,听取意见,及时发现问题,持续护理质量改进。
5 .主持召开养老护理组长会议,分析护理工作情况,学习和交流经验,不断改进工作。
6 .负责养老护理人力资源管理,负责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,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并建立技术档案,对各级养老护理员实施绩效考核工作。
7 .了解并掌握养老护理员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动态,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政治思想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,对全院养老护理员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,并向院长提出护理员升、调、奖惩等意见。
8 .密切与各科室、各部门的联系,做好协调和配合工作。 关心护理员,尽可能帮助解决护理员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